廣州市人民政府(簡稱廣州市政府穗府)係廣東廣州市政府。駐地喺越秀區府前路1號廣州市政府合署

陳濟棠年代起好嘅廣州市政府合署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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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0月14號,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野戰軍進駐廣州後,接管原中華民國廣州市政府,到10月21日成立咗中國人民解放軍廣州市軍事管制委員會。10月28號先至成立廣州市人民政府,直屬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領導。1950年2月改中南大行政區直轄市。1953年3月再改做中央直轄市。1954年6月改做廣東省轄市。1955年2月改稱廣州市人民委員會,改由廣東省人民政府領導。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爆發,1968年2月成立廣州市革命委員會(後稱廣東省廣州市革命委員會,簡稱市革委會),由其行使原中共廣州市委、市人大、市人委嘅職權。1981年9月29號,恢復廣州市人民政府名稱。

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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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首任市長、副市長由中共中央人民政府直接任命,其餘各任均程式上係由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歷任市長(或相應職務)多數係廣東人,共和國建國後歷任廣州市長分別係:葉劍英何偉朱光曾生黃榮海焦林義楊尚昆梁靈光葉選平朱森林楊資元黎子流林樹森張廣寧萬慶良陳建華,到而家嘅市長係溫國輝。部門設置包攬黨務、議會、司法等交錯,地方首長、司局長人事任免、調整等實質由黨委書記負責,由之領銜嘅市人大常委會出具任免狀。

政府人員嘅職級與薪級睇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

政府常務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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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由市長、副市長、秘書長組成,市長或受市長委託嘅常務副市長召集同主持會議,處理政府決策重大事務。按當局規定,市政府副秘書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直屬機構、下轄區縣政府高級官員可依需列席[1]

下轄市局機關同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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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人民政府管理著各工作部門,接受中央同省當局嘅指令,處理管治地方各主要事務,同時政府機關同各局下屬仲有一定數量嘅事業單位,負責各種內外公共服務等事務上嘅專業職能,事業單位按當局規定劃分唔同級來管理,分咗財政全額撥款、財政差額撥款或自籌資金三類。

另外仲有市屬國有企業,包含咗地方工業、商務金融、貿易、資源開發、服務業等領域嘅公家公司,同地方原由私人開拓嘅各公私合營嘅商號。呢啲就受市政府所屬嘅國有資產監管委員會管轄。

下轄具體政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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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務主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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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司局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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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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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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睇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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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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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廣州市政府。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工作規則原著喺2019年10月27號歸檔。

出面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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